今年清明掃墓的時候我發覺我阿揍的墳頭草已經長的很長了。也對,已經一年沒有除草,長到快跟人一樣高也是很合理的事。這時我突然想起,我久未經營的部落格是否跟阿揍的墳一樣猶掩沒於荒煙漫草間呢? 除草真的是很累人的事,再加上我當時完全沒有Fiu也不想寫些什麼,我的部落格就讓它繼續荒廢吧。
念國小的時候老師有說,寫日記可以增進自己的寫作能力。可以增加能力值這種事一直是艾帥的最愛,難怪我的戰鬥力會一直保持的這麼強。於是艾帥跟老爸要了幾十元買了一本美美的日記本,每天寫,厲害的時候一天可以寫兩篇,這也沒什麼好奇怪的,我們一天會有幾種不同的心情為什麼日記不能寫兩篇? But一段時間之後我發覺並不是每天都有新鮮事,我的日記很快變成有新鮮事才寫,於是日記慢慢變成週記,再變成月刋,到後來我連出門被狗咬這種重大事件也不想寫了。